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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乳癌先導計劃/ 2025

參加先導計劃
政府資助的「高風險婦女乳癌篩查先導計劃」(下稱計劃)已經展開。政府與指定服務提供者合作,為有高風險罹患乳癌的合資格婦女提供受資助的乳癌篩查服務。

計劃背景及對象
乳癌篩查目的是在未出現任何乳癌症狀前,及早發現患上乳癌,以便盡早開始治療,避免癌症惡化。根據「癌症預防及普查專家工作小組」的建議,政府採用以風險為本的方式進行乳癌篩查。有高風險罹患乳癌的婦女,建議每年接受一次篩查。

參加資格

參加計劃人士必須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 *年滿35至74歲的婦女。如有家族乳癌或卵巢癌病史的婦女,則可按家族中最年輕的確診年齡提早十年開始篩查(但不早於30歲)

  • 持香港身份證1或豁免登記證明書

  • 已加入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醫健通)

  • 有高風險罹患乳癌,包括:

    經基因檢測確認自身帶有某些基因突變使其罹患乳癌的終生風險增加。有關基因包括:

    BARD1, BRCA1, BRCA2, CDH1, NF1, PALB2, PTEN, STK11, TP53

    (最後更新: 2025年 2月 26日)

  • 無乳癌症狀

  • 無乳癌病史

  • 在過去一年內沒有接受乳房X光造影篩查,或到期接受醫生建議的乳房X光造影篩查

  • 有強烈家族乳癌或卵巢癌病史,例如:

    有任何直系女性親屬已確認帶有 BRCA1 或 BRCA2 基因突有任何直系或旁系女性親屬同時患上乳癌及卵巢癌、有任何直系女性親屬兩邊乳房同時患上乳癌、有任何男性親屬曾患乳癌、有兩名直系女性親屬曾患乳癌,以及其中一名確診時為50歲或以下、有兩名或以上直系或旁系女性親屬曾患卵巢癌、有三名或以上直系或旁系女性親屬曾患乳癌,或曾患上乳癌及卵巢癌

有以下情況的婦女應由相關醫生跟進,因此並不等合本計劃的參加資格:

  • 在10歲至30歲期間胸部曾接受放射性治療

  • 有乳癌病史

  • 有非典型乳腺或乳小葉增生病史

共付額

  • 共付額是指服務提供者在扣除政府資助金額後向你收取的費用。

  • 視乎你選擇的服務提供者,你或須就其提供的造影服務支付共付額。服務提供者就每次乳房X光造影或超聲波乳房篩查收取的共付額不超過225元。

  • 服務提供者及其收取的共付額詳情如下:

以下暫時豁免共付額

基督教靈實協會/ 港幣 0

香港乳癌期金會/ 港幣 0

基督教聯合那打素社康服務/ 港幣 0

備註: 服務提供者可能會不時調整共付額。因此,參加計劃前,請先瀏覽相關服務提供者的網頁或致電其查詢熱線,以獲取最新的費用資訊。

全文連結: 乳癌篩查先導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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